构建“三位一体”统筹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改革

发布时间:2022-03-10 10:10:23 中纬 40


全面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改革,是新时代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为目标,以实施和运行为导向,聚焦城市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传导落实,进而构建了新型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


通过确立“三位一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作用、管理内容以及管理重点,强化刚弹结合,突出管控重点和引导策略,明确了市、区以及各相关部门、实施单位的管理权限,明晰了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流程和修编程序,提出了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保障措施。




强化“三位一体”统筹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市、区、乡镇三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所谓“控制性详细规划”,就属于“三级三类”体系中的详细规划范畴,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编制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城乡建设等行为的基本依据。


本次控规管理改革进一步强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明确提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构建了由管控图则、引导导则、管理规则三位一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体系,实现管控与引导的刚弹结合。管控图则体现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引导导则体现规划的弹性引导要求,增强规划应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变化的适应性;管理规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的相关规定,与管控图则和引导导则一并规范规划实施,发挥空间规划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突出“管控+引导”实现刚弹结合


刚性管控与弹性引导,是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改革的重要特点之一。


在弹性引导上,明确规划街区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本单元,对重点功能区、绿化隔离地区、重要城市节点和景观廊道地区、轨道站点周边地区等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规划实施率地区的规划引导方向和引导策略,实现有重点、差异化的精细化管理。


例如:中心城区要加强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衔接,疏解非首都功能,统筹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推进一绿地区优化提升;平原新城地区要适度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郊野公园和二绿地区建设;生态涵养区要创新规划实施方式,合理控制建设容量,强化生态保育,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在刚性管控上,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约束条件和常住人口、建设用地、建筑规模、战略留白用地等刚性要求应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得到有效传导,为国家、市级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支撑保障。


举个例子:作为南中轴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红门地区就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提出,应加强中轴路两侧建筑高度及开发强度管控,划定风貌管控分区,正向引导城市天际线、建筑形态、建筑界面和建筑色彩,保障南中轴地区整体空间形态得到有效管控。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突出了统筹协调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应科学合理配置各类要素,优化用地布局,引导要素向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促进职住平衡,保障城市高效运行;应围绕“七有”“五性”民生需求,补齐民生设施短板;加强城市空间品质的管理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彰显城市特色,提升环境品质。




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


针对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中的问题,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突出了规划编制、管理、实施一体化的思路,除了强调刚弹结合之外,还有四点突破:


1.权责明晰,实现共编、共管、共治



推进编管模式创新,将以往“市级编制、区级执行”的模式变为“市级主导、区级主责、部门协同”,市级规划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即时监测和动态监管,从 “守门员”变成规划实施过程的“引导员、监督员、裁判员”,强调各区级政府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区级政府的规划编制和实施责任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和实施协商机制,实现科学规划和高效治理的协同。




2.整体统筹,保障规划实施成效



强化资源和任务的整体统筹,将以往按照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做法,改为以街区为单元进行整体编制,通过算好规划账、历史账、时间账和效果账,创新规划实施方式,合理安排实施时序,严格控制实施成本,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统筹减量发展与提质增效、存量更新与增量开发,实现资源与任务的有效衔接,确保规划实施过程不甩项、不走样。


3.完善机制,实现动态过程管控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实施动态监测,完善实施评估和反馈监督机制,鼓励各区建立建筑规模流量指标池,将空间资源从一次性投放变为在时间上有序释放;根据评估要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定期整体修编,实现从静态蓝图式控制性详细规划向过程管理式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转变。


4.制定规则,发挥规划主动引导作用



制定配套的管理规则,形成“组合拳”和“工具箱”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实施保障,尤其是对于复杂的城市更新地区,通过集成政策工具来调整复杂的利益关系,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更新,变被动地“守地”为主动地“实施”。


以“三位一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管理制度的确立为标志,初步形成了编制、审批、实施、运行和保障一体的系统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城市总体规划落实、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塑造高品质城市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后续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改革,着力推动城市总体规划“一张蓝图”在各个街区落地开花!

文章来源:北京规划自然资源

最后更新:2022-03-10 10:08:28